红河明丰建筑有限公司企业简介
 
 
        红河明丰建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8日(前身系原河口明丰建筑有限公司)是国家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2069.84万元,下设六部、三室及十六个工程处,现有员工1860人,各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30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9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41人,具有一级建造师12人、二级建造师22人。同时拥有各种大、中型施工机械主检测设备和相关的办公设施。
 
        公司已具有年完成壹亿元以上的施工能力。能独立承担各类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综合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
 
        公司成立以来完成的主要代表性工程有:弥勒县卷烟厂复烤车间烟包仓库(面积40069.5㎡)、弥勒县梅花温泉开发区宾馆(面积11960.53㎡)、弥勒县烟草公司职工住宅3#楼(面积12488.3㎡)、蒙自红河州五大中心新闻中心工程(26000㎡)、蒙自同德文化中心工程、蒙自红河映象住宅区(105000㎡)、蒙自芷村烟站工程(36米跨度)、中国东盟国际贸易中心、蒙自君悦天下商住楼(25层)、蒙自州人民银行银苑花园住宅等多处建筑工程及相关的市政配套工程和装修装饰工程,这些工程多数都经验收为优资工程。
 
         我公司自成立至今,每年都被红河州建设局和红河州施工协会评为红河州优秀施工企业,红河州优秀经理、红河州优秀项目经理,蒙自红河映象、蒙自新闻中心、蒙自银河春晓工地等被评为红河州安全文明工地,红河映象工程被评为州优资工程和省优资工程。我公司在各项施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各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管理和施工中,末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红河明丰建筑有限公司不仅以工期短,质量可靠、科技含量高、服务好、信誉度高而享誉红河地区,令业内侧目,而且有着独到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方针以及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在末来的发展和生产中,我们将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集专业化、规模化、多元化、科技化施工及跨区域开发为一体,更注重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管理水平,为明丰公司的明天再创辉煌而不懈努力。